潘啟才 : 公眾利益與「破案」 孰輕孰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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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潘啟才(Phemey),測量師出身,試過輕輕鬆鬆年薪過百萬,亦試過胼手胝足地創業。後來發覺幫人做成生意最過癮,成功拉攏買賣雙方便穩袋幾百萬,至此「通天經紀」之名便不脛而走。眼光準、膽量大兼且身體力行,搞炒股投資班大賺一筆之餘,亦計劃大搞創業班,矢言教授云云打工仔、待業青年、大學生無本生利,財來八方的本事。

公眾利益與「破案」 孰輕孰重

在去年中,先有David webb 的「謎網50股」報告,跟着便是越搞越大鑊的康宏事件,在2018年10月29日,由網名「武陵客」在Youtube上載的一則名為「香港證監會與香港上市公司康宏朋比為奸」(https://www.youtube.com/watch?v=XXFg0Zp81wg),錄音內容,應該是康宏環球(01019)執行董事吳榮輝與「康宏環球」高層在今年年初開會時的錄音。

眾所周知的,「康宏環球」正涉及一宗大案:「2017年12月7日,廉政公署及證監會採取聯合行動,出示搜查令到康宏集團的總部辦公室搜查,調查康宏集團在股份交易及借貸活動所涉嫌出現的貪污,行動中拘捕集團董事局副主席馮雪心及執行董事陳麗兒。康宏在港交所上市的股份:在當日上午主動申請停牌。集團董事局主席王利民於12月8日被廉署拘捕。」

這宗大案牽連之廣,無論是被控人數,以及涉及款項,均是破了記錄,非但廉政公署和證監會參與行動,據知也連商業犯罪調查科也加入了,這是三大機構破天荒的首次合作,監管機構對此極為重視,不在話下。

據錄音帶內容,吳榮輝稱此案的所牽涉的廣度及深度可媲美佳寧案,雖然涉案金額(inflation adjusted)可能少於佳寧案,但論涉案公司及人數,及被控告的案件(criminal cases)是超過佳寧案。此外,他稱此案除了ICAC及證監調查以外,還有警務處(估計是商業罪案調查科)共三個部門聯合行動。他解釋三個部門聯合行動的好處是,ICAC可以拘捕涉案人士,但被捕人可以保持緘默,但如果出動證監,根據證監條例,則必須回答問題,現在加上揸槍的警察參與,則整個調查效果會更理想。

他的錄音內容還透露了,原來監管機構早在採取行動前一段時間,派出臥底加入康宏搜集證據,而在去年6月的行動,證監主要把有關案件的電郵取走,之後便聯合ICAC進行調查,並在去年12月初高調進行拘捕。

此外,下面的錄音內容,真的令我有點震驚,也可以看出吳榮輝在此案件的重要性。

監管機構的彈性

「幾個監管機構有冇打龍通?百分之一百有!er…例如ICAC,我哋出個Writ之後第二日走出來話:「有好多嘢可以睇」,其實有好多嘢係佢哋畀我嘅,ok……」

連控告「康宏環球」涉案員工的法院令狀,都由監管機構代寫:「係呢個咁嘅Investigation裏邊呢,就搵咗,Identify咗超過20個Criminal Cases,係fraud來㗎。係好多人問我哋,係唔知嘅人就問點解我哋可以兩三個禮拜可以寫到80頁嘅Writ啊嘛?幾個月啦!三個監管機構寫㗎嗰個Writ,ok。係用咗好多時間,好多資料,好多Due Diligence去寫個個Writ㗎。Ok。」

更有甚者,監管機構甚至聽從吳榮輝的一面之辭,便放棄了對某些懷疑涉案人士的控告﹕「例如CCL有一個Credit Committee嘅,我哋係……監管機構真係都唔知個Credit Committee係假嘅。直至係我哋兩三個禮拜之前同佢哋講:「喂,呢個Credit Committee真係假㗎喎,未開過會㗎喎。Ok,佢哋寫出來嘅咋喎。你拉Billy有啲問題喎,ok。」咁好彩因為呢個Case,實係廉署呢……決定嘅人呢係好Senior,佢哋真係即刻可以當場都話:「OK呀,冇問題呀,咪唔Charge咯,都唔應該關佢事。」但係佢表面證供係2013年,ok,係好難假嘅,佢簽晒所有Board Minute,簽晒所有Loan Document,ok,神仙都救唔到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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