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寶瑩 : 聯交收緊對ESG報告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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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譚寶瑩,獨角財經CEO

聯交收緊對ESG報告的要求

聯交所對本港上市公司實施《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新規定,已踏入第三個年頭。不少上市公司在準備首年​ESG報告時,擔心年中發生公司及管理層無法掌控的事件,今年已披露的指標和表現數據無法在下一年收集和如實在報告中匯報或更新,因此選擇了偏窄的報告口徑。

當局顯然正打算嚴格執行這方面的規定。根據今年5月發佈的《有關2016/2017年發行人披露環境、社會及管治常規情況的報告》,聯交所指出有上市公司沒有披露個別層面(ESG報告指引規定在11個層面作出披露)。根據2012年頒佈的ESG報告指引,聯交所不再認為其「建議做法」可容許較為寛鬆的合規標準,因此在個別層面不披露或不完整披露,且沒有提供解釋,就有違上市條例中「不遵守就解釋」(Comply or Explain)的規定,或會被判定為違反上市條例。

有見及此,上市公司更嚴肅地對待ESG報告。個別公司「貪方便」選取一些較易的層面作出匯報,又不就沒有披露的層面作出解釋,將不再被視為可接受的做法。上市公司應視ESG報告要求為日常業務營運的一部份,而不只是另一份監管合規報表那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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