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啟才:創板不再是轉主板的踏腳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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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潘啟才(Phemey),測量師出身,試過輕輕鬆鬆年薪過百萬,亦試過胼手胝足地創業。後來發覺幫人做成生意最過癮,成功拉攏買賣雙方便穩袋幾百萬,至此「通天經紀」之名便不脛而走。眼光準、膽量大兼且身體力行,搞炒股投資班大賺一筆之餘,亦計劃大搞創業班,矢言教授云云打工仔、待業青年、大學生無本生利,財來八方的本事。

創板不再是轉主板的踏腳石

自從港交所在2017年12月發布了有關創業板諮詢總結後,開始把創仔趕上了一條沒有前景的絶路,創仔的轉手殼價亦開始每況愈下。在剛過去的春節假期,我到一股壇猛人家拜年,他表示創仔已沒有前景,他亦沒有興趣再投資創仔,此之所以,近期市值跌近五千萬的創仔亦越來越多。

在前些時間,創仔殼價升至歷史高位近四億元,除了因為當時股市氣氛熾熱外,創仔可以通過簡化程序申請轉板,所以可以轉板的hope value令到創仔殼價獲得提升。

轉板須委任保薦人

自從2018年2月18日起,當創仔轉主板的條例被修訂及實施後,將會取消創業板發行人轉往主板上市的簡化轉板申請程序;由創業板轉往主板上市的申請人必須委任保薦人,並須於遞交上市申請的最少兩個月前委任。因此,創業板轉板申請人除須符合主板資格規定外,亦要委任保薦人及編備達到「招股章程標準」的上市文件,這種轉板要求,接近等同把一家私人公司在主板申請上市。

但交易所考慮到,由於以前有不少創業板上市公司選擇在創業板上市時,可能是視之作為轉往主板的「踏腳石」,為減低創業板改革對這些發行人的影響,創業板轉板申請人,可於規則修訂生效日期起計三年的寬限期內,依循較創業板轉板規定寬鬆的過渡安排申請轉板。

在過渡期內,合資格發行人提交的所有創業板轉板申請,將根據《主板規則》評估其上市資格,但要遵守以下規定:

(一)在創業板上市後主營業務及/或控股股東曾經變更的相關申請人,須委任保薦人進行盡職審查及刊發上市文件,猶如主板新上市申請人。

(二)在創業板上市後主營業務及控股股東未曾變更的相關申請人,只須就其創業板轉板編備創業板轉板公告。有關申請人須委任保薦人對申請人最近一個完整財政年度以及其後直至創業板轉板公告日期期間的業務進行盡職審查,以確保有關創業板轉板公告的資料準確完備且並無誤導。

由於上述條例的執行,已對創仔價值產生巨大衝擊,近期創仔賣殼的新聞已接近絕跡,我亦相信,在未來日子,啤殼上市的創仔數量,亦將會越來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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