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智威:誠哥要息唔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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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張智威

誠哥要息唔要股

5月11日,香港首富 – 被喻為超人的李嘉誠正式卸任長和(001)及長實(1113)主席一職,結束46年的商界生涯,其後仍會擔任集團的資深顧問。股東大會當中,有人建議集團應該以股代息,取代只用以金派息的做法。李嘉誠則回答自已一直有不斷增持集團股份,此外,以股代息會令股東在市場沽售股票,對股價不利。

究竟收息好還是收股好? 我們先計算一下。假設股價$100不變,起初投資者持有1股,每年派$5息或以同等價值派股, 5年後,選擇收息的投資者總共可以得到$25($5×5)。若投資者選擇以股代息,即第一年可以收到5股(以同等價值計算),即手上共有1.05股,到第二年,理論上連同手上股份共有1.1025股,第三年共有1.1576股,第四年共有1.2155股,第五年共有1.2763股。
上述的數據比較,顯然以股代息比收取現金股息更好,前者最終可賺取$27.63的回報,後者則只有$25。即以股代息比收取現金股息多$2.63或10.52%。這正是我們常常聽到複利息或所謂雪球效應的效果。

照這樣,豈不是應該每個投資者都選擇以股代息嗎? 非也,因為現實中還有很多因素左右了上述的結果。首先,以股代息基本上是以實際收取的股息的金額,買入當時以市價計算的股票,若然計算當日的股價很高,投資者所收到的實際股份數目便會減少。例如,股價當時是$200,而非$100,若以$5同等價值計算,所收取的股份就不是0.05股,而是0.0.25股。由此可見投資者實際收取的股份數目,會因當時股票價格所影響。

另外,以股代息會衍生碎股的問題,就如上述的1.2763股,碎股或會以較低的價值沽出或需要另外繳付手續費等問題。

最後,以股代息某程度上等同增持股份,若然股價後市傾向偏淡,投資者的風險就會越來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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