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盡義 : 慎用權力免戕害投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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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盧盡義

目前港股主調仍然是熊市,現階段的反彈浪基本上大部分股份都會錄得升幅。往年,如果大市乏方向,投資者或會以較小的注碼,以求刀仔鋸大樹。

入主兩日被DQ   新投資者中伏

不過小投資者想鋸樹,現時又多了一重考慮,就是要慎防規管者的「前置式」鋸樹,DQ小上市公司。最新被「鋸」的有永保林業(00723),自去年10月份該股剛易手不夠四個月,便意外地收到聯交所的DQ要求,進入限期被拔喉階段。

交易所是次提出將永保除牌,引用的是上市規則13.24,即所謂業務不足。永保前身是晉盈控股,于1975年成立,1991年在香港聯交所上市,2010年被借殻改為現名,目前主要業務仍為參與伐木服務和可持續森林管理。

去年10月,永保獲Champion Alliance Enterprises入主,自當時的主要股東Ocean Honor手上取得控股權。新股東上場後努力整頓業務,例如今年2月7日收購信貸服務公司60%權益,惟兩日後(2月9日)即意外地收到聯交所要求除牌的函件,聯交所指該公司主要業務持續轉差並處於低營運水準,不足以支持其繼續上市;公司亦未能證明其將能大幅改善其業務,以產生足夠的收入及利潤以支持集團營運,而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資產水準,亦未能證明永保林業擁有相當價值的資產以支持股份繼續上市。

對此盧盡義便大感不解,為何永保在易手之前,聯交所不向前股東OceanHonor提出除牌要求、反而將計時炸彈留給新買家?而新買家看好上市公司,自然會致力搞好公司、聯交所又何必急急出手、當中的準則又如何拿捏?

上市公司做足功課應放行

至於永保,翻查資料其今年2月21日便向上市委員會提交覆核除牌決定的書面申請,又於7月13日提交了第二次覆核申請,有關覆核聆訊定於10月3日舉行。倘上市委員會贊同該決定,公司將被列入除牌第一階段,並於接獲上市委員會決定後的下一個營業日開始停牌。直至聯交所批准複牌建議後,永保才能申請恢復買賣。

根據現行指引,複牌建議下申請人需要證明上市公司有足夠的業務運作,或擁有相當價值的有形資產或無形資產,其股份才得以繼續上市。至於因為財政困難,以致嚴重損害發行人繼續經營業務的能力,或導致其部分或全部業務停止運作,發行人於結算日錄得淨負債,則未能符合複牌要求了。不過,目前並沒有充分理據,去證明永保已不符合上市資格。

例如永保今年2月28日,委任當時的執行董事王敬渝為主席,而上週二(9月18日)又宣佈藉間接全資附屬信心財務,向借款人提供一筆本金額為1,500萬元之貸款融資,貸款為期18個月,年息8.75%。但筆者相信要交易所頑石點頭,收起尚方寶劍,還是要從主業方向交功課,並證明其收入利潤預測足以維持上市公司運作。當然,如果上市公司做足功課、交易所自然不應留難,慎用權力免無端戕害了投資者的血汗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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