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應放下身段引入優質虛擬資產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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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應放下身段引入優質虛擬資產交易所

投資人權益關注組又出了一份「立場宣言」,這次已不再是小股東維權,反而是呼籲證監會要對虛擬資產交易所「增加」監管,應該是「增加發牌」才對。

當然,發了牌,人們才能讓你監管,否則試想全香港500間證券行只有1間持牌,其他499間不申請牌照但在從事持牌業務,證監會的威信又如何建立?這世界只要人人沒有動力被管同時不予配合,監管方想去管的成本就會非常之高,除非證監會來個犂庭掃穴,不過要想清楚虛擬資產基本上存在於3.0的世界,今天可以在將軍澳server,下一秒可能已經存在於烏克蘭亞速營鋼鐵廠地下道之內,況且如何加密的資產又是一大難題,要破解密鈅難保要用上10年甚至20年時間。因而要霸王硬上弓對虛擬資產世界宣戰,其執法能否有成效盧盡義實在沒有信心,可能又是用洗黑錢一招,但執法令到投資人造成損失盧盡義就反而「充滿信心」,因為虛擬資產真的可以隨時「去如朝雲無覓處」。

以上說的是心態。證監會某程度上用公帑去達到「保障投資者權益」,這個「初心」才是監管和執法的根源。所以無論用任何形式去執行對虛擬資產交易所的監管,真是要像習大大所提出的,要「不忘初心、砥礪前行」。

不忘監管初心 積極發牌保障投資人

虛擬資產自問世以降,出現過不少「明搶暗偷」的行徑,說到底都是憑藉對於新事物認識的偏差進行了不道德的「財富轉移」,加上「加密」的特徵,也成為部分不法份子隱藏財富的途徑。越是如此,作為保障投資人的監管方,更要有管理的智慧。

以新加坡為例,一直與香港力爭亞洲金融中心地位的新加坡,其對虛擬貨幣交易並不是僅以嚴法管制,而是採用了更靈活更具平衡性的監管方法,以保證既能監測與虛擬貨幣活動相關的任何風險,例如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同時還能確保不扼殺技術創新。

虛擬貨幣在新加坡是合法的,任何涉及虛擬貨幣的合同都不會被視為非法。新加坡虛擬貨幣相關法規覆蓋了ICO(首次發行代幣)、稅收、反洗錢/反恐怖主義以及購買/交易虛擬資產等方面。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是新加坡的金融監管機構,新加坡副總理Tharman Shanmugaratnam曾於受訪時表示「將繼續鼓勵在區塊鏈領域進行可能涉及使用虛擬貨幣的實驗,其中一些創新可能會在經濟上或社會上產生作用。但同樣,我們也會對新的風險保持警惕。」最準確地概括了新加坡監管部門對虛擬貨幣的態度。

先鬆後緊引君入甕

新加坡金管局一直在嚴格監管在新加坡運營的虛擬貨幣交易所,也向投資者和公眾發出了投資虛擬貨幣產品的風險警告。近期新加坡收緊虛擬資產服務的監管力度,例如發出指引禁止加密貨幣公司向公眾推廣其服務。而《金融服務和市場法案》亦賦予新加坡金管局更大的權力,可禁止被認為不適合在金融行業擔任關鍵角色、活動和職能的人士,同時如果金融機構包括虛擬貨幣交易所遭受網絡攻擊或服務中斷,將對其處以更高的罰款。

這亦是發牌後的好處,經過發牌為業界劃定框框,同時在監管方以及被監管方形成共識,取得牌照進行經營,出了事就要接受罰則。

回到本港,目前的監管取態如何呢? 關注組的分析引用財經事務局局長許正宇網址的關鍵字:「相容監管、發展、傳統與創新」。

於網誌中,許正宇提到:「虛擬資產…在金融創新方面帶來很多潛在機遇。…設立一套整全監管體系,建立市場信心以開拓一條可持續發展路徑十分重要。就此,政府及金融監管機構近日開展了一系列措施,…會實施一套發牌制度,要求所有虛擬資產交易所在香港提供服務前,必須向證監會申請牌照…以保持監管的一致性。」

許正宇又「誠邀」虛擬資產業界好好利用香港「整全監管制度,並在這片相容監管、發展、傳統與創新的土壤上開拓和發展您的虛擬資產創新業務。」

四年僅發1牌效率「驚人」

回看香港對虛擬資產交易所監管制度,由2018年推出至今已達四年。但四年以來,獲得發出「虛擬資產交易平臺」牌照的,只有上市公司BC科技集團(00863)旗下OSL一家,而似乎OSL的經營並不「急功近利」,過去六年都沒有錄得利潤,幸而一路有充足的市場融資為其虧損埋單。 截至2021年底BC科技集團的累積虧損已經達到11.8億港元(2020年底約8.1億、2019年底約5.3億。),作為股東實在欲哭無淚,同樣一筆錢如果唔買BC科技,三年前直接在海外知名的某安或某幣或其他大型交易所買入比特幣,即使錯過最高位6萬幾美元,到今日仍然回報豐厚。

有網上文章透露,在新加坡制訂虛擬資產相關法例時,曾經邀請業界取經,並將相關意見融入法例之內,其不齒下問的取態實在值得香港高高在上又無大作為的「大官們」好好學習。此時此刻,可能已經是最後的時機可以引入其他「家傳戶曉的品牌」來「申請牌照」、接受「監管」。能否對這類資優學生破格撥尖,就要看監管的大老爺們的胸襟了。

盧盡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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