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自2017年起實施《共同彙報標準》(CRS),參與全球**自動交換財務帳戶資料(AEOI)**系統。根據該制度,符合定義的“財務機構”必須履行盡職調查及申報義務,向香港稅務局申報由其他稅務管轄區居民持有的財務帳戶資料。
近期,香港稅務局加強了對非傳統財務機構的合規監管,已向超過千家機構發出詢問函,涵蓋對象包括:
持有TCSP牌照的信託及公司服務提供者
私人投資公司(如HKOFC、HKLPF)
已註冊但進行零申報的財務機構
持有第9類牌照的資產管理公司
稅務局要求相關機構提供其業務活動、是否為財務機構的自我評估、已註冊帳戶資訊,以及盡職調查與申報安排。如屬信託結構,還需披露信託分類和受益人資訊。
不合規的後果包括罰款及刑事責任,例如未回應稅務局查詢可被罰款港幣10,000元,有意提交不實資料則可被判監。
本次監管趨勢顯示,香港稅務局對AEOI合規的關注已不再局限于傳統金融機構。所有涉客戶資產的機構,尤其是代表非香港稅務居民持有資產的實體,應立即:
1.判斷自身是否為“財務機構”
2.檢視是否持有“需申報帳戶”
3.註冊AEOI帳戶並遵守相關申報規定
4.不合規行為:罰款港幣10,000元
5.建立健全的盡職調查及合規政策
6.提交不正確申報:罰款港幣10,000元
7.有意欺詐行為:罰款港幣10,000或50,000元 + 最長三年監禁(視乎嚴重程度)
1. 信託及公司服務提供者(TCSP)持牌人
需提供:
主要業務活動說明及支持檔
自我評估其是否為財務機構;若是,需說明是否持有需申報帳戶及未註冊AEOI帳戶的原因
如為信託受託人,需提供信託的分類及申報情況
2. 私人投資公司及其他非傳統財務機構
需說明:
是否已註冊AEOI帳戶
是否為財務機構,及其類型
若未註冊,解釋原因;若非財務機構,提供判斷依據
3. 已註冊但進行零申報的財務機構
需提供:
已建立的盡職調查程式及其審查歷史
主要業務活動及支持檔
零申報的原因說明
所持財務帳戶的資訊及樣本
建議:
所有涉客戶資產的機構,尤其是代表非香港稅務居民持有資產的實體,應立即:
評估自身AEOI身份與義務
註冊並更新AEOI帳戶
建立完善盡職調查與申報政策
回應稅務局要求,避免合規風險
特別提醒:
如您代表非香港稅務居民持有資產,無論是否為傳統金融機構,均有責任在香港稅務局AEOI平臺進行註冊及申報。建議儘早進行合規健康檢查,必要時諮詢專業稅務顧問,以確保申報資料準確無誤,避免因無知或疏忽而承擔法律後果。
如需協助,筆者公司可提供回應稅局問詢、進行實體分析、起草合規政策、註冊AEOI帳戶及年度申報等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