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大埔火災不單造成嚴重的人身傷亡,還會對受害者及其家人造成深遠的心理創傷。面對這些悲劇,死傷者追討賠償的法律權利成為了受害者家庭的重要課題。本文將探討在火災意外後,受害者可以如何追討賠償,涉及的法律責任和可獲得的賠償類型。
承辦商及業主立案法團的責任
根據法例,承辦商及業主立案法團在火災事件中須承擔法律責任。承辦商有責任確保工程的安全性和合規性。如果火災是由於承辦商未能遵守建築標準或施工不當(或其他疏忽)所引致,受害者可向承辦商提出索償。
此外,業主立案法團也有責任維護大廈的安全設施,包括消防系統的定期檢查和維護。如果這些設施失效或未能正常運作導致火災擴大,業主立案法團可能會被追究法律責任。另外,業主立案法團在選取工程承辦商後亦需要履行謹慎責任,確保公證及公開地根據招標條件和進行盡職調查後才選取承辦商。受害者可通過提出訴訟,要求承辦商或業主立案法團對於損失負責。
工程顧問的角色
在火災意外的案例中,工程顧問亦可能承擔一定的責任。他們負責為建築設計提供專業意見,並確保建築符合相關的安全標準。如果顧問因其專業失誤,導致火災事故的發生,受害者有權要求賠償。在這樣的情況下,受害者需要證明顧問的失職與火災之間的因果關係,這通常需要專業證據的支持。
身體及財產損失的賠償
在追討賠償的過程中,受害者一般可以獲得的賠償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個方面:
醫療開支:受害者在火災中受到的傷害,需要接受醫療治療的,所產生的醫療費用包括住院費、手術費和後續的康復費用等都可以索償。
痛楚及精神損失賠償:受害者除了身體上的傷害外,還可能經歷重大的心理創傷,這些都可以作為痛苦賠償的一部分進行索償。法院會根據受害者的實際情況、痛苦程度及影響程度,來判斷賠償金額。
賠償金和收益損失:如果受害者因傷病而無法工作,所失去的工資收入也可向事故責任方索償。此外,長期傷殘也可能影響其將來的工作能力和收入。
財產損失:在火災中損毀的個人財物,例如家具、電子產品等,受害者有權要求賠償其實際的財產損失。
賠償程序的複雜性
需注意的是,爭取賠償並非易事,受害者需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包括收集證據、尋求法律意見和提起訴訟等。在這過程中,專業的法律意見至關重要。
結語
火災意外的影響深遠,受害者和其家庭在經歷如此巨大的痛失之後,更需知曉自身法律權利及可追討的賠償。承辦商、業主立案法團和工程顧問的法律責任,以及可獲得的賠償項目,都是受害者追討賠償的關鍵因素。希望透過法律手段,受害者能夠獲得公正的賠償,重建他們的生活。
願死難者安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