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Globalization in Education
在香港教育生態因人才引進政策而持續演變之背景下,近期出現若干中國大陸教育企業無牌經營補習中心之爭議,情形頗為複雜。報章於二零二五年十月發布之調查報導,聚焦「犀牛教育」、「新東方前途教育」等機構,揭示出進取市場擴張與嚴格本地監管間之深刻矛盾。此現象構成多層面挑戰,對法治、市場穩定及中國民辦教育行業之長遠戰略抱負,影響深遠。香港當前局勢,正為中國企業籌劃跨境拓展提供一關鍵實例。
正如陳博士將以此探討無牌經營所涉之法律、財務及聲譽影響,並結合中國「十五五」規劃之背景進行論證,闡明審慎合法的行政管理不僅是程序障礙,更是實現成功國際化唯一可行之途徑。
企業於香港未獲所需牌照而經營,其所面臨之法律後果嚴重且多層。香港《教育條例》(第279章)確立清晰監管框架,規定任何提供正規牟利補習服務之機構,必須向教育局註冊。據報導,部分中心在未獲此類批准前即開始運營並招收學生,已構成對該條例之直接違反。相關法律風險不僅限於行政譴責,更可能導致公司負責人被刑事檢控、處以巨額罰款,以及收到法庭頒令要求立即停業。此外,此類行為使企業面臨民事責任;為無牌服務簽訂之合同可能被視為不可執行,令公司易遭客戶提出退還款項之訴訟。此種法律脆弱性,創造出不穩定之營運環境,與中國國家戰略強調之「安全發展」原則直接相悖。監管機構隨之加強審查,亦可能為整個行業帶來更高准入門檻,影響合規經營者,並損害香港作為受良好監管的國際教育樞紐之聲譽。
與此同時,財務與市場信心所受之影響同樣深遠,且具潛在破壞性。直接財務風險包括監管罰款、法律辯護及潛在賠償支出之成本。然而,更為隱蔽之損害在於對市場信心與股東價值之打擊。對於新東方等上市公司而言,在如香港般主要市場出現監管不合規之消息,可能引發股價顯著波動。日益關注環境、社會及管治(ESG)準則之投資者,將監管違規視為關鍵的管治失誤,反映其風險管理不善,乃至其他環節可能存在運營缺陷。此種投資者信任之削弱,可導致資本外流、融資成本上升,以及數十年建立之企業品牌價值受損。對香港經濟而言,不受規管的「影子」教育市場擴散,扭曲公平競爭,使持牌本地中心處於劣勢,並可能引發消費者權益危機,打擊通過人才計劃移居之本港家庭之信心,從而間接影響該地區「搶人才」政策之目標。
中國教育企業尋求「走出去」及「市場進入」策略必須針對本地法律法規、本地市場慣例及真實本地需求此三重維度,進行精細規劃。
1)應對本地法律法規,需要主動而審慎的參與。這包括在市場進入前進行徹底盡職調查,聘請專精教育法之本地法律顧問,並與監管機構建立透明溝通渠道。
2)理解本地市場慣例至關重要;此非僅語言翻譯,而需深入理解教學期望、對學業壓力的文化敏感度,以及導師與家長間偏好的溝通方式。於深圳成功之課程,或需為香港學生作重大調整。
3)契合本地市場需求,須超越單純複製大陸模式。其要求通過真實研究,辨識新生態系統中未獲滿足之需求,或為特定國際課程之支援、語言銜接課程,抑或是本地環境所重視的全人學習方略。
此三者構成可持續的市場進入框架,將監管合規從障礙轉化為競爭優勢,建立長期的品牌價值與持份者信任。
反思而言,香港事件闡明了中國全球經濟參與之一項更廣泛原則。成功國際化之道路,非經由規避本地框架鋪就,而在於精通並尊重之。追求市場份額之首,必須與恪守法律正當性及卓越行政管理之承諾緊密相連。對於中國教育企業而言,其作為中國軟實力及對高質量發展承諾之代言人角色至關重要。
植根於審慎合規、文化理解及真實價值創造之策略,不僅能避免香港所見之法律與財務陷阱,亦將在國際教育領域確保其受尊重且持久之地位。此乃「走出去」實力與可持續性之本質,使企業抱負與國家對負責任且受尊重的全球領導地位之願景相統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