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8A章推出之前,香港上市制度對盈利記錄要求嚴格,令大量專注研發、尚未商業化的生物醫藥公司無法登陸主板。當時,中國創新藥企紛紛選擇赴美上市,資本與科研成果流向海外。港交所敏銳地察覺到這一空白,於是設計了18A章制度,允許尚未盈利但具備明確科研基礎的企業上市,以「科學實力」取代「盈利記錄」作為主要評估標準。
根據制度要求,申請企業必須擁有至少一項核心產品進入臨床二期或以上階段,並獲具經驗的機構投資者支持,同時具備足夠現金流以支撐至少一年的研發支出。這些條件既保障了科研真實性,也為投資者提供基本信心。制度推出後,香港迅速吸引一批中國乃至國際知名的生物科技公司上市,如信達生物、君實生物及康方生物等。根據港交所數據,自18A章實施以來,已有逾60家相關企業成功上市,累計集資超過1,500億港元,香港亦由此成為全球第二大生物科技融資中心。
更重要的是,18A章帶動了整個生物科技產業鏈在香港的發展。隨着更多創新藥企登場,臨床試驗服務、CRO外包、醫藥法規顧問及科研投資等周邊產業相繼興起,令香港逐漸形成具規模的創新生態。過去以地產與金融為主的港股市場,也因生科企業的湧入而顯得更為多元,投資者的分析視角由傳統盈利導向轉向研發潛力與技術壁壘的評估。
市場風險與監管挑戰
制度帶來的創新契機之餘,市場風險的管理亦顯得尤為關鍵。由於18A公司普遍處於研發階段,其經營不確定性較高,臨床進度、研發結果乃至監管審批,均可能對公司前景造成重大影響。這類風險在傳統盈利企業中相對可控,但在早期生科企業中卻具有放大效應。若缺乏足夠的資訊披露或專業評估,市場參與者容易誤判企業潛力,進而影響投資信心。
港交所雖在制度設計上已設下多重防線,包括要求企業詳細披露臨床進展、研發投入及風險因素,並由具經驗的獨立投資者認購部分股份,但在實際執行中仍面臨挑戰。部分企業披露內容專業性強、可比性不足,使一般投資者難以準確理解風險。再加上生物科技研發週期漫長,部分公司上市後仍需多年投入,市場對成果的期待往往與現實進展出現落差。
完善制度 強化信任的未來方向
經過數年運行,18A章已證明其在促進創新與吸資方面的成功,但要令制度更具可持續性,未來仍需在「質量」與「透明度」上加強。首先,港交所可考慮進一步完善上市後的持續披露機制,提升臨床數據公開標準,並要求企業以更可理解的方式呈現科研進展與風險評估。這不僅有助於提高投資者信任,也能令市場逐步建立對研發階段企業的合理估值框架。
其次,香港可推動更多專業投資機構參與生科板塊,發展行業ETF、研究報告及專家顧問網絡,減少信息不對稱。隨著行業的成熟,亦可探索引入「研發成果指標」或「技術評級機制」,讓投資者在科學基礎上作出更理性判斷。
撰文:派格生物醫藥(02565)投資者關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