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ddie: 反收購與新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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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ddie

收購與新經濟

各位讀者,大家好,類似上周那家公司的賣殼買殼例子數不勝數,即使新股東的主營業務屬於冷門的虛擬貨幣交易平台,近年來相似的行家買殼都有3起,這是因為此類公司很難通過IPO上市。

猶記得2018年浩浩蕩蕩有3家虛擬貨幣礦機公司準備來香港上市,最終都折戟沉沙。港交所CEO於今年年初在達沃斯世界經濟論壇上對此有正面的回應「對於IPO,港交所的核心原則是上市適應性(suitability)。擬上市公司給投資者介紹出來的業務模式是否適合上市?」

說的就是一方面是這個行業市場波動極大,另一方面是監管的不確定性。就在3個月後,國家發改委的「2019產業指導目錄」(徵求意見稿)中擬將「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列為淘汰類產業。

但值得期待的是,去年11月香港證監會公布了虛擬資產新規將虛擬貨幣交易所納入證監會監管沙箱,如證監會認為適宜對平台運營者作出規管,便會考慮發出牌照及對它們進行密切監察。

如果香港證監會真的將虛擬貨幣交易所在香港合法化,那麼對筆者上周提到的那家上市公司及其同行無疑是上上利好。筆者不由得回顧港交所CEO在去年對「新經濟」來港上市的展望——「到底怎樣定義新經濟?這是一門藝術,而不是科學……監管者會審慎檢視新規的運作情況及個案,虛心聆聽市場回饋,致力與各界共同完善制度。」

筆者認為無論是對待新經濟還是反收購的問題上,監管機構保持一定的靈活性有其必要,但是監管的目的始終應該是保證信息披露的完整、準確、公開、公平以及有效,這才是對投資人最大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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