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以思:證監高高在上 Common Sense難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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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7聞風思義

作者:莫以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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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證監高高在上 Common Sense難理解

剛過去的周二(12月3日),有投資者團體在中環遮打花園及長江中心附近示威,指香港證監會涉嫌提出不合理的復牌條件,以致21章公司中國鼎益豐(00612)難以達成復牌條件而有被除牌之虞。

發起團體小股東權益關注組,其召集人,其實就是筆者供稿單位《炒股幫》的負責人行運社長劉東霖,劉社長平時主要都是以炒股、炒期指為樂,對於小投資者的心態自然清楚不過,莫以思對於劉社長此次振臂一呼天下應,自然也不感奇怪。

據小股東權益關注組發放的新聞稿,是次反監管濫權行動已經是一周內的第二次,總共有逾百人參加,過百名小股東所代表的可能是數以億元甚至數十億元的投資,他們皆因為證監會將中國鼎益豐停牌,相關股份被完全停止買賣,以致股民可能完全血本無歸,這和醫腳瘡要截肢一樣,有點小題大作。

復牌要求 不合邏輯

莫以思從大量媒體報道看出,而感到不解的是,原來證監會在給予中國鼎益豐的復牌條件之中,有一條是「董事要在十二個月內不被提控」才能復牌,個別甚至部分董事被控,叫該名董事辭職即可解決,然後讓相關董事承擔法律責任已經足夠,也想不通為甚麽部分人士的行為不是由個別人士負責,而要連累整間上市公司。

其實,想深一層,筆者推測證監之所以有此條件,可能性之一是不想放過鼎益豐,認為股東們買了鼎益豐輸了,或者身家化為烏有也活該,如果是這樣想,則完全有失證監會保護投資者之成立初衷,有點「殺人殺上癮」的味道,可謂金融魔警。

另一個可能性,是證監會執行部門團隊,至今沒有足夠時間或十足把握向相關人士提出檢控,於是希望用時間換空間,希望能夠在一年內能夠取得更多證據。不過,此舉恰恰沒有想到,停牌八個月再加十二個月不能覆牌合共二十個月,又令中國鼎益豐陷入了停牌超過十八個月就可被港交所除牌的捕獸器,畫面就像當年侵華日軍綁著中國人民雙手並讓其奔跑逃走,豈料在100米外有一把沾滿鮮血的軍刀等著出手,把逃跑者身首異處,而數千名股東之血汗金錢就此化為烏有。

其實,證監會對於鼎益豐的復牌要求當中,其他數項皆屬合理,唯獨此條有自相矛盾兼且不合邏輯,如果證監會的眼中,認為中國鼎益豐過度炒作,大可要求公司提交能令市值合理化的方法。例如進行現金配售,讓公司每股資產淨值提交,或者透過股份發行換取優質資產等。有時,我們這些只有common sense的小投資者實在不明白高高在上的官大人們的腦袋,為何常有令人意外的創意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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