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淑賢:談「存貸雙高」與上市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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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獅華股份董事長章誠爽 金融公關(香港)副客戶總監彭淑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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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談「存貸雙高」與上市公司治理

據不完全統計,截至今年三季報,按照存貸雙高的界定標準,有息負債佔比高於20%,廣義貨幣資金佔比高於15%的A股上市公司逾40家,港股上市公司逾50家。因為存貸雙高怪相的背後往往涉嫌存在以下違規操作:上市公司貨幣資金被大股東佔用;財務造假,即上市公司賬上披露的巨額貨幣資金根本就子虛烏有。

所以站在公司治理的角度,上市公司首先需要用存貸雙高的測試標準給自己的企業做一個排查,如果排查出現存貸雙高現象,上市公司應該在年報中將購成存貸雙高的原因主動加以披露,特別就廣義貨幣資金中的限制性資金和關聯方佔用資金情况加以詳細的說明;同時主動規避存貸雙高可能帶來的風險,例如債券違約或遭媒體質疑爆料。

除了主動披露造成存貸雙高的原因外,上市公司還應該從以下四個方面做主動披露:(一)年度財務報告審計對上市公司是否存在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佔用資金出具專項說明;(二)披露財務報告中的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預付帳款等往來項目,是否存在與關聯方主營業務無關、業務規模不相符的資金往來情形;(三)對於是否存在股東高比例股權質押的情况加以特別說明;(四)就是否存因擔保而造成的限制性貨幣資金加以說明,如果存在,這些擔保的借貸主體和資金用途是什麽。以上信息不僅僅需要在年報中的相關表格注釋中披露,還應該主動體現在上市公司的投資者關係管理傳播文案中。

目前A股上市公司數量已經超越了Nasdaq或紐交所,達到了3,700多家;隨著注册制從科創板到創業板的貫徹推進,資本市場投資人,監管機構和各類中介將越來越依賴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做出交易、監管、承攬等重要的决策;與此同時,上市公司治理,特別是主動信息披露的質量和投資者關係管理却有待大幅提升,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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