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倩瑩:勝利證券的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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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利證券的牌照

今天,筆者收到舊客戶詢問勝利證券是否已成功申請了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牌照,事原他們網絡看到一則新聞,但在證監會上勝利證券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牌照是未批,我的舊客戶便質疑,但其實勝利證券已於2023年11月24獲證監會批准向散戶提供虛擬資產交易及諮詢服務。

如果你進入證監會網頁仔細查看勝利證券的牌照條件便知道勝利證券沒有說謊,證監會於2023年11月24已批准勝利證券就虛擬資產提供以下服務:

(1)就提供虛擬資產交易服務而言,持牌人或註冊機構只可向一直都是其第1類受規管活動(證券交易)業務的客戶的人提供有關服務。「證券交易」一詞在《證券及期貨條例》附表5第2部內指明。「虛擬資產」一詞的定義載於《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53ZRA條。

(2)關於就虛擬資產提供意見方面,持牌人或註冊機構只可向一直都是其第4類受規管活動(就證券提供意見)業務的客戶的人提供有關服務。「就證券提供意見」一詞在《證券及期貨條例》附表5第2部內指明。「虛擬資產」一詞的定義載於《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53ZRA條。

(3)就向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營運者介紹客戶而言,持牌人或註冊機構只可從事介紹客戶於獲證監會發牌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證監會持牌平台)開立帳戶的業務,以便客戶直接與證監會持牌平台達成虛擬資產交易或為達成虛擬資產交易而提出要約。持牌人或註冊機構不得向證監會持牌平台傳達為達成虛擬資產交易而提出的任何要約。持牌人或註冊機構在介紹客戶於獲證監會發牌的交易平台開立帳戶前,應與有關客戶訂立書面客戶協議,當中應清楚列明將提供或可提供予客戶的服務的性質(包括持牌人或註冊機構的角色和責任,以及列明持牌人或註冊機構不會提供任何交易、財務通融、交收或保管服務)。「證監會持牌平台」一詞指依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116條及/或《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打擊洗錢條例》)第53ZRK條,獲證監會發牌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營運者。「虛擬資產」一詞的定義載於《打擊洗錢條例》第53ZRA條。

(1)就向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營運者介紹客戶而言,持牌人或註冊機構只可介紹本身既是專業投資者並同時是其第1類受規管活動(證券交易)業務的客戶的人。「專業投資者」一詞的定義載於《證券及期貨條例》附表1第1部第1條及《證券及期貨(專業投資者)規則》。「證券交易」一詞於《證券及期貨條例》附表5第2部內指明。

(2)就提供與虛擬資產有關的資產管理服務而言,持牌人或註冊機構應遵從《適用於管理投資於虛擬資產的投資組合的持牌法團或註冊機構的條款及條件》(經不時修訂)。「虛擬資產」一詞的定義載於《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53ZRA條。

(3)就提供虛擬資產交易服務而言,持牌人或註冊機構只可透過操作在證監會持牌平台上開立及維持的綜合帳戶來提供有關服務。「證監會持牌平台」一詞指依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116條及/或《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打擊洗錢條例》」)第53ZRK條,獲證監會發牌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營運者。「虛擬資產」一詞的定義載於《打擊洗錢條例》第53ZRA條。

(4)就提供虛擬資產交易服務而言,持牌人或註冊機構應遵從「適用於在綜合帳戶安排下提供虛擬資產交易服務的持牌法團或註冊機構的條款及條件」(經不時修訂)。「虛擬資產」一詞的定義載於《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53ZRA條。

(5)關於就虛擬資產提供意見方面,持牌人或註冊機構應遵從《適用於就虛擬資產提供意見的持牌法團或註冊機構的條款及條件》(經不時修訂)。「虛擬資產」一詞的定義載於《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53ZRA條。

(6)就向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營運者介紹客戶而言,持牌人或註冊機構不得持有客戶資產。「持有」一詞如《證券及期貨條例》所界定;及「客戶資產」一詞指:(Ⅰ)「客戶虛擬資產」,即任何由持牌人或註冊機構收取或持有的虛擬資產,而該虛擬資產是代客戶如此收取或持有的,或客戶對該虛擬資產是擁有法律上或衡平法上的權益的;客戶虛擬資產並包括對上述虛擬資產的任何權利。「虛擬資產」一詞的定義載於《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53ZRA條;及(Ⅱ)「客戶款項」,即任何由持牌人或註冊機構收取或持有的款項,而該等款項是代客戶如此收取或持有的,或客戶對該等款項是擁有法律上或衡平法上的權益的;客戶款項並包括對上述款項以資本或收入形式出現的任何增益。

綜合而言,勝利證券是可以介紹客戶去現已獲批准的兩家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營運者—— OSL Exchange & HashKey Exchange進行虛擬資產交易從而收取因應已介紹客戶的交易佣金,佣金是由OSL Exchange & HashKey Exchange給予勝利證券。

另一方面,勝利證券亦可以白標形式直接為客戶提供虛擬資產交易,但必要條件是勝利證券只可在在證監會持牌平台上開立及維持綜合帳戶(指定為信託或客戶帳戶),證監會持牌平台暫時只有OSL Exchange & HashKey Exchange,此白標形式是勝利證券客戶透過勝利證券的程式或員工落指示買賣,但實際給予服務的是OSL Exchange & HashKey Exchange。

筆者再次提醒持牌機構如要進行以上業務,是一定要向證監會事前申請牌照條款才能提供以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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