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景煌律師:宏福苑火災涉及的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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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埔宏福苑近日發生嚴重火災,造成逾50人死亡、數十人受傷,是近數十年來最嚴重的火災事故之一。事件發生於一個正在進行大規模維修工程的私人屋苑,火勢迅速蔓延,救援困難,傷亡慘重。在這類重大公共安全事故中,死傷者及其家屬除了承受巨大的身心創傷,也面臨如何透過法律途徑追討賠償與追究責任的現實問題。

法律賠償途徑

在這類火災事故中,死傷者或其家屬可根據香港法律,透過民事訴訟向相關責任方追討賠償。主要法律依據包括《侵權法》(Tort Law)中的疏忽(Negligence)及《合約法》(Contract Law)。若能證明屋苑管理公司、維修工程承建商或相關監管機構在安全管理、防火措施或工程監督上存在疏忽,導致火災發生或傷亡擴大,受影響人士可提出索償。

索償範圍通常包括醫療費用、喪葬費、收入損失、精神創傷及痛苦等。若死者為家庭主要經濟支柱,家屬亦可根據《致命意外條例》(Fatal Accidents Ordinance)提出索償,要求賠償因死者死亡而導致的家庭經濟損失。

責任追究與刑事責任

除了民事索償,若調查發現火災涉及人為疏忽、違規操作或貪污等行為,相關人士亦可能面臨刑事責任。根據香港《侵害人身罪條例》(Offences against the Person Ordinance),若有人因疏忽或故意行為導致他人死亡或受傷,可被控以誤殺、危險導致他人身體受傷等罪名。警方已就大埔火災拘捕三名男子,涉嫌誤殺,顯示刑事調查已展開。

此外,若調查發現維修工程涉及貪污或違規,廉政公署亦可介入調查,追究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這類調查有助於釐清事故背後的系統性問題,並為死傷者及公眾尋求公義。

代表的法律程序與法律援助

面對大型事故,個別索償可能面臨資源不足、證據收集困難等問題。雖然香港沒有集體訴訟,但可透過「代表的法律程序」(Representative proceedings)來處理多方訴訟。藉此機制,一名或多名原告可代表一個人數更多的團體的原告人,但被代表的原告人仍然是身份明確的個別人士。代表的法律程序旨在使有關訴訟可在便於審理和節省資財的情況下進行。這樣就可以在單一的法律程序決定所有原告人的共同爭論點,而無須在激增的附屬法律程序中作決定,因該等法律程序在本質上所尋求的都是相同的濟助。

另外,香港法律援助署亦提供法律援助服務,協助經濟困難的死傷者或家屬進行訴訟。法律援助為合資格申請人提供律師,並在有需要時提供大律師,代表申請人在法庭進行訴訟。法律援助署提供兩類法律援助計劃 – 普通法律援助計劃及法律援助輔助計劃。此服務由法律援助署提供,任何在本港人士,不論是本地居民抑或是非本地居民,均可申請。

政府與社會支援

政府已成立「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提供初步援助,但這僅為短期支援。長期而言,死傷者及其家屬仍需透過法律途徑爭取應有賠償。同時,社會各界亦應關注事故背後的制度性問題,推動更嚴格的建築安全法規與監管機制,防止類似悲劇重演。

總結而言,大埔宏福苑火災是一場令人痛心的公共安全事故,死傷者及其家屬應積極了解自身法律權利,透過民事索償、刑事追究及集體訴訟等途徑,爭取公義與賠償。同時,社會各界亦應共同努力,推動制度改善,保障市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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