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ddie : 新經濟

分享

作者: Eddie

新經濟

上周說到新經濟公司,讀者可能都記得幾個月前,港交所CEO特意發布一篇網誌回顧了實施一年的新的上市規則,因為這是「香港資本市場近25年來最重大的一次上市改革,第一次向採用非傳統股權架構的新經濟公司和尚無營業收入的生物科技公司敞開了大門。」

港交所統計自上市新規生效至今年4月底,共有40家新經濟公司發行新股,融資1,504億元,已佔同期融資總額的53%;2家同股不同權公司,融資757億元,佔同期融資總額的27%;香港已經成為全球第二大生物科技上市中心,9家生物科技公司(包括沒有營業收入的7家通過新上市章節融資223億元)發行新股,融資323億元,佔同期融資總額的11%;還有10多家生物科技公司已經遞交了IPO申請,更多生物科技公司正在準備來港上市。

先不論生物科技公司,單是新經濟公司,必提阿里巴巴。所以從年初開始,港交所一直期待阿里能夠回「家」。那麼所除了當前政治、經濟局勢以外,阿里重登港交在「上市規則」層面主要需要符合哪些要求呢?

首先,鑒於阿裡已經登陸紐交所,據媒體披露它此次「回」港將通過第二上市(secondary listing)的方式,即需要先取得紐交所的批准。而在港交所成功第二上市後,根據它的股票簡稱後面會加上「S」以作區別。

其次,鑒於阿里同股不同權的架構,它必須符合「創新產業公司的特徵」以及(1)預期上市時市值至少為400億元;或(2)預期上市時市值至少為100億元及經審計的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收益至少為10億元。

由於阿里在紐交所上市時間早於2017年年底,且屬於「獲豁免的大中華發行人」(Grandfathered Greater China Issuer),可以豁免若干上市規則,例如無須遵守不同投票權保障措施(有關披露規定除外);亦沒須要遵守主要上市的持續規定,例如有關須予公布的交易及關連交易規則。當然如股份主要成交地永久轉移到香港(其上市股份55%或以上的成交量都在港交所進行),便需要遵守港交所主要上市的規定,但沒須要遵守不同投票權保障規定。

眾望所歸的阿里何時能回「家」呢?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