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豐研究101:回購(Repurchase Agre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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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豐研究101

由勤豐證券研究部,以深入淡出的方式為投資者介紹艱澀的投資理論,希望協助大家能更了解投資路上的種種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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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回購(Repurchase Agreement)

中國人民銀行於7月13日進行500億元人民幣七天期逆回購,因無逆回購到期,即單日淨投放500億元。逆回購是內地財經新聞中常見的字眼,亦是央行貨幣政策中的公開市場操作的方式之一。

回購是指在交易中交易雙方同意持有人賣出有價證券(Negotiable Securities),並在約定的未來日期買回。回購(Repurchase Agreement)分為正回購及逆回購(Reverse Repurchase Agreement),兩者同為央行增加或減少市場流動性而進行的操作方式。正回購和逆回購分別在於央行是作為交易中的買方還是賣方。

正回購指人行向一級交易商(具備一定資格條件,經財政部、人行和中國證監會共同審核確認的商業銀行、證券公司和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賣出有價證券並於約定日期買回的交易行為,變相從銀行體系回籠資金,降低市場流動性;逆回購則是人行購買有價證券再於指定日期賣回給一級交易商的交易行為,簡單來說逆回購即為央行向市場投放資金,令市場流動性增加的操作。

回購交易的特點是時效性,操作期限通常為7、14、28日。由於資金的收放期限短,所以屬於短期操作,令央行更容易控制市場流動性。正逆回購影響市場流動性的鬆緊程度,主要以三點作觀察:回購規模、操作時間及操作利率。

此次七天期逆回購因沒有其他逆回購到期,因此為淨投放,顯示央行希望加大市場流動性。不過操作期只有七天,反映央行不希望資金放出市場太久。至於操作利率則是2.2厘與上次持平,資金成本屬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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