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東部─納閩 金融集資 臥虎藏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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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東部─納閩
金融集資 臥虎藏龍

P40 41/ (用5月號P34 35版面) (三個表)

#馬來西亞東部─納閩

#金融集資 臥虎藏龍

(伊斯蘭市場之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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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的納閩國際金融交易所(LFX),是一家以納閩為基地的交易所,在2021年疫情高峯期時仍有活躍的融資活動。LFX具有全面的上市和交易設施,用以促進納閩金融發展,具體目標是要促進資金流入當地。這解釋了為何香港特區政府發行伊斯蘭美元債券時,會選擇馬來西亞納閩這個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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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閩是馬來西亞東部一個聯邦直轄區,位於沙巴西南部,是南海中的島嶼。對於大眾來說,納閩是一個陌生的地方,但在伊斯蘭金融市場中,是非常著名的離岸金融中心之一,也是馬來西亞首個離岸金融中心,同時是投資者進入東盟的渠道。 2010 年,納閩離岸公司正式和馬來西亞的公司進行商業交易。依據這一條例,納閩變成了一個中岸島,達成了一國兩稅制。

現時,LFX是由 Bursa Malaysia Berhad (馬來西亞交易所) 獨資擁有。在監管方面,LFX分別受到《 1990 年納閩公司法令(LCA)》和《2010 年納閩金融服務和證券法令》管制。納閩金融服務機構(LFSA)是 LFX的法定監管者。

LFX對金融工具的種類沒有限制,同時也沒有預先決定的最低數量的上市。金融工具將以外幣或非馬幣標價。上市的決定落在LFX的上市委員會手中。

遵守盡職審查、透明度高,令納閩島成為亞洲主要的國際貿易和金融中心。納閩的成熟架構體系,方便企業資本重組和分離,有利於發展跨國業務,提升企業形象,同時方便引資、融資、上市等規劃。

#得天獨厚 融資跳板

被譽為世界第七大經濟體的東盟經濟共同體成立後,形成了一個有 6億人口的龐大消費市場。馬來西亞的納閩得天獨厚,具以下條件成為融資跳板:

  • 政策支持:馬來納閩島是馬來西亞的一個聯邦直轄區。馬來政府於1990 年宣布納閩島為自由港(類比中國香港的自由港政策)和國際離岸金融中心。馬來西亞通過立法,培育和發展納閩島成為特殊經濟區,允許國際自然人或者法人在其領土上,從事各種離岸業務,並主要依靠低稅或者免稅政策,大力發展離岸金融業來吸引國外資本,以發展本國經濟。
  • 英國法律體系:納閩島的法制是沿用英國法律系統,在2001年對條例進行了更新:納閩離岸公司正式被允許和馬來西亞當地有限公司進行商業交易,以及聘請員工等。依據這一條例,納閩離岸島更改為納閩中岸島,達成一國兩稅制度,一間公司多種用途,更是成為世界企業家青睞的公司註冊之地。
  • 管轄言簡意賅:納閩島頒布《納閩稅務法 1990》,納閩依其境外公司所從事之商業活動制定相關稅制,並將其概分為兩種:
  1. 以所得淨利課 3%之營所稅,每年繳交最多金額是2萬元馬幣(約3.5萬港元);
  2. 不論利得及營業額之多寡,每年繳交2萬元馬幣(約3.6萬港元);

以上兩種計算方式,可依本身之稅務狀況自由擇一填表,無論選擇兩者之一最高額者,最高繳稅金額是2萬馬幣。

  • 無外匯管制:納閩公司屬於境外公司,由於其離岸公司特質,可以開在岸帳戶、離岸帳戶、美金帳戶和馬幣帳戶。離岸帳戶不受本土法律制裁,馬幣帳戶可以支付馬來員工薪酬、辦公室費用等,為企業免去匯率帶來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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