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垃圾」禁令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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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垃圾」禁令之後

 

中國早在2013年已透過「綠籬行動」加強檢查,2017年再公布禁止「洋垃圾」入境的改革方案,年底起禁止生活來源廢塑料、未經分類廢紙等24類固體廢物。此後禁止目錄逐步擴大,至2021年全面禁止固體廢物進口。中國生態環境部資料顯示,固廢進口量由2018年的2,263萬噸降至2019年的1,348萬噸,2020年首十個月進一步降至669萬噸;2020年底基本實現固體廢物「零進口」。這不是單純的貿易壁壘,而是中國拒絕繼續以環境容量補貼全球消費的政策轉折。

 

廢料沒有消失,只是轉換目的地

 

禁令最初造成的衝擊,是歐美回收價格急跌、倉庫積壓,部分地方政府甚至把原本回收的塑料送往焚化或堆填。中國在禁令前每年進口約800萬噸廢塑料,佔全球相關貿易六成以上,這個巨大出口渠道突然收窄,任何單一國家都無法即時承接。

 

但廢料並未因此消失。廢塑料迅速改道至馬來西亞、越南、泰國、印尼及土耳其,一批原在中國經營的回收商亦把設備和加工環節遷往東南亞。歐盟資料顯示,其輸往非歐盟經合組織國家的廢塑料,主要是土耳其,2016至2018年間增加約兩倍;馬來西亞、印尼及越南也一度成為主要目的地。

 

廢紙的路徑則更具產業色彩。中國造紙企業仍需要纖維原料,於是部分產能轉移到東南亞、印度及墨西哥:先在當地把廢紙加工成再生紙漿、紙板或包裝材料,再以「產品」而非「固體廢物」輸往中國。研究估算,2017至2019年中國廢紙進口累計減少約3,200萬噸。結果不是需求消失,而是污染較重的分選、脫墨及殘渣處理,被推到供應鏈更前端。

 

這種轉移帶來兩面效果。正面而言,東南亞獲得回收設備、工業投資、就業及再生料供應,一些具規模而受監管的企業確實提升了當地循環經濟能力。但當進口增長快於執法與基建,低價值混合塑料便可能流入無牌工場,經露天焚燒、非法棄置或簡陋清洗,把空氣、水體及公共衞生成本留給當地居民。部分貨物更以「再生原料」「廢紙」或其他海關編碼申報,夾帶受管制廢物;貿易路線愈迂迴,責任反而愈難追查。

 

從出售垃圾轉向出售合格原料

 

中國禁令真正改變的,是廢料市場的定價邏輯。過去出口商只要找到願意接貨的目的地,分類不良的成本便可向外轉嫁;今後,污染率、聚合物種類、含水量及最終用途都將直接決定貨物是否具有價值。混雜廢料逐漸成為負資產,乾淨、單一材質及具有穩定來源的再生料才是可交易商品。

 

2021年生效的《巴塞爾公約》塑料廢物修正案,已把大部分混合或受污染塑料納入事先知情同意程序,只有接近無污染、已分類並送往環境無害化回收的特定塑料,才可較自由流通。這意味未來的競爭力不再只是廉價航運,而是數碼追蹤、第三方驗證、加工設施合規及出口國對最終處理承擔責任。

 

更重要的是,出口國必須增加本土分選和再生產能,透過生產者責任制、再生成分要求及產品可回收設計,讓製造商承擔包裝離開消費者手後的成本。進口國則應只接收有明確原料需求、加工能力和殘渣處置安排的貨物,而不是以招商之名承接他國垃圾。

 

「洋垃圾」禁令並沒有終結全球廢料貿易,卻揭穿了一個長期被回收率掩飾的真相:只要污染成本仍可跨境外判,帳面上的循環經濟就可能只是污染搬家。未來市場仍會存在,但將更區域化、更重品質,也更講求可追溯性。真正成熟的循環經濟,是讓每個經濟體對自己產生的廢物負責。

 

內容支持:沛然環保(08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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