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供應鏈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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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供應鏈制裁

 

新能源產業原本被視為全球化最鮮明的成果:鋰礦來自南美及澳洲,鎳產於印尼,材料在中國加工,電池於亞洲製造,再出口至歐美市場。然而,隨着電動車、儲能、光伏及稀土被納入國家安全框架,供應鏈競爭已不再單純比較成本與效率,而是同時受到關稅、補貼資格、出口管制、數據安全及原產地規則左右。所謂新能源制裁,亦由針對個別企業,演變為重塑整條產業鏈的政策工具。

 

美國的政策邏輯,是透過關稅及補貼門檻,降低新能源產業對中國供應鏈的依賴。此前美國已提高中國電動車、電池、太陽能電池及部分關鍵礦物的301條款關稅;其中中國電動車稅率升至100%,太陽能電池升至50%,部分電池及關鍵礦物則升至25%。與此同時,「受關注外國實體」規則一度將電池組件及關鍵礦物的來源,直接與清潔能源補貼資格掛鈎,迫使車企追查礦石、正負極材料乃至加工企業的股權背景。

 

限制更從硬件延伸至軟件及數據。美國商務部針對中國及俄羅斯相關聯網汽車軟硬件制定限制,反映智能電動車已被視為流動數據終端。換言之,即使車輛在第三國組裝,只要核心通訊系統、控制軟件或供應商關係不符合要求,仍可能失去市場准入資格。

 

歐洲採取的路線較為折衷。一方面,歐盟希望維持綠色轉型速度及可負擔的電動車供應;另一方面,又擔心本土汽車和電池產業被低價進口產品擠壓。歐盟對中國製純電動車徵收為期五年的反補貼稅,不同企業適用稅率介乎7.8%至35.3%。至2026年,歐盟仍容許企業提出最低進口價格、銷售安排及在歐投資等價格承諾方案,顯示政策目的並非全面封鎖,而是以市場准入交換本地產能、就業及技術投入。

 

全球化變成區域化

 

制裁帶來的直接結果,是新能源產業由「一條全球供應鏈」分裂成多套區域體系。北美將加快建立本地電池、材料及回收能力;歐洲傾向吸引海外企業設廠,以投資換取市場;中國企業則透過匈牙利、摩洛哥、東南亞及中東等地建立海外產能。過去企業追求最低生產成本,未來則要計算關稅成本、政治風險、原產地認定、碳足跡及供應中斷風險。

 

然而,「中國製造」並不能簡單地由其他地區取代。新能源競爭力不只來自廉價勞工,更包括完整材料體系、設備供應商、工程人才、港口物流及大規模生產經驗。新建工廠可以獲得補貼,卻未必立即複製良率、成本及交付速度。因此,去風險化往往意味着重複投資、產能利用率下降和終端價格上升,最終成本可能由消費者、車企及政府財政共同承擔。

 

中國亦掌握部分反制籌碼。石墨是鋰電池負極的重要原料,中國自2023年底起對若干高敏感石墨物項實施出口許可管理;政策雖非全面禁運,卻提醒市場,上游材料同樣可以成為談判工具。若各國持續把新能源產業武器化,企業便需要增加庫存、簽訂長期採購合約及建立第二供應來源,資金佔用和營運成本亦會同步上升。

 

在這場分化中,最受壓的是只依賴單一出口市場、缺乏海外合規能力及利潤率偏低的代工企業;相對受惠的,則是擁有核心材料技術、可跨區域設廠、具備供應鏈追溯能力,以及掌握電池回收和替代材料技術的公司。投資者因而不能只看新能源需求增長,更要判斷企業的收入來自哪個市場、產能設於哪個司法管轄區,以及補貼或關稅改變後,毛利率能否維持。

 

(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成報立場及不構成銷售建議)  

(概念提供:摯達科技(02650),金星匯編輯部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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