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雷頓借道非洲礦山:代理能否把光儲項目帶成礦卡生意?
博雷頓科技(01333)與津巴布韋投資機構INHOYI簽署合作意向書,擬讓對方在贊比亞、津巴布韋及莫桑比克非獨家代理電動礦卡,並探討30MWp光伏、60MWh儲能及採礦設備項目。意向書期限至2036年,聽來像一幅十年發展藍圖;但它目前不具法律約束力,雙方尚未簽正式協議,亦未披露投資額或確定訂單。
公司早於2025年中期報告指出,已在贊比亞等非洲國家推動業務,策略是先為電力供應不足、用電成本較高的礦企提供光儲方案,再爭取電動工程設備銷售。2026年中期業績亦列出剛果(金)、津巴布韋等地的光儲項目,顯示非洲已有實際業務布局。這次合作更像是在既有能源項目之外,擴闊礦卡的銷售和服務渠道。
這個次序有商業邏輯。礦卡在固定路線上反覆行駛,若充電和供電安排可靠,礦企便有條件比較電動車與柴油車的全期成本;若供電不穩,車輛再省能源,也可能因停工而失去吸引力。因此,光伏、儲能和礦卡並非三項可獨立推銷的產品,而是一套需要共同驗證的方案。博雷頓在2026年中期業績中,將光儲部件及電力銷售列為新增收入類別,半年錄得約6,154萬元人民幣收入;同期整體收入約3.31億元,按年僅增1.2%,期內仍虧損約8,846萬元。新業務已開始貢獻收入,距離證明可持續盈利則仍有距離。
為何找代理,而非全部自己賣?
公司沒有交代這次選擇代理模式的完整決策過程,以下只能作商業推測。礦卡交易不止於簽單:礦場要看車輛能否適應路況、零件多久送達、故障由誰維修、停機損失如何處理。三國市場各有客戶網絡與項目程序,逐一自建銷售、備件和售後團隊,需要時間與資金。若INHOYI確實具備公告所述的當地礦業渠道,由其尋找項目及維護客戶,博雷頓或可較快接觸區域礦企,把自身資源集中在設備、能源方案及技術支援。這也符合公司過往披露的直銷與經銷並行策略:大型重點客戶採直銷,區域及中小客戶由經銷網絡覆蓋。
另一個可能考量是控制初期風險。博雷頓現時仍錄得虧損,而光儲建設本身可能佔用大量資金;先借當地夥伴測試需求,比同時在三國鋪設完整直銷體系更有彈性。不過,「非獨家」同樣值得留意:它讓博雷頓保留另聘代理或直接銷售的空間,也意味INHOYI毋須獨力承擔整個市場的開拓責任。代理能否帶來銷量,終究要看客戶、價格和服務能力,不能由授權兩字推定。
更需釐清的是資金流向。意向書不只涉及代理,還提出由博雷頓設計、採購、建設及營運光儲設備,其後可能出售予INHOYI,並提供長期運維服務及分享礦區利潤。倘若公司須先墊付建設款,投資者便要追問:設備何時驗收、買方如何付款、利潤如何計算,以及款項回收是否取決於礦區投產。
這份公告展示了合理的產業方向,下一步最有說服力的,是公布正式合同、首批礦卡數量、光儲項目付款安排,以及當地售後由誰負責。非洲礦山有能源與設備需求;博雷頓要證明的,是自己能否把需求變成收得到款、賺得到錢的業務。











